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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青岛:24岁单亲妈妈一套房子租给6人

发表于2013-09-24

   24岁的小曲原本家庭条件优越,但因与家人闹矛盾,她带着两岁的孩子搬出来租房住。没有收入来源的她为赚钱动起了歪脑筋,她伪造了一份房产证,将自己租住的房子同时租给了6个人,骗取了12500元的订金。两名房客同时到物业打听房主信息,这才将骗局揭穿。

催交房租引质疑

今年9月,刚毕业的小张和女友在网上寻找租房信息,看到在延吉路海延雅居小区一套16楼房子租金合适,比同位置其他房源的价格要低许多。小张立刻联系房东田女士要去看房,到延吉路后,房东田女士领他们看的却不是16楼的房子,而是17楼的房子。“16楼和17楼都是我家的房子。我本来打算自己住17楼,把16楼租出去,后跟家里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把17楼租出去,自己住16楼。”田女士的解释打消了小张的顾虑,在看过房产证后,他给了田女士2000元的订金。双方约定,小张可以在10月份入住。但在接下来的几天,小张每天都能接到田女士催交房租的电话,让他起了疑心,最后小张决定去小区物业查查房主的信息。

一套房子租给6人

9月22日,小张来到海延雅居小区物业佯装查水电费,物业告诉他,他租的这套房子房主并不姓田,也不是一名20多岁的女青年。与此同时,小张还在物业室碰到另外一名查询这套房屋信息的男青年小马,小马也租了这套房子,也交了1000元的订金给一名姓田的年轻女子。

一房两租?意识到上当受骗的两人立即报警。八大湖派出所民警随后在海延雅居小区内将 “房东田女士”抓获。经审查,“田女士”并不姓田,而是姓曲,今年24岁,是一个两岁孩子的单亲妈妈,她出租的这套房子,其实也是她租来的。警方表示,受害人不止小张和小马两人,自今年7月份以来,曲某将这一套房子先后租给6个人,共骗得12500元。目前,曲某因虚拟事实骗取钱财被警方刑拘。

租金低的要留意

据民警介绍,按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机关备案。如果租房备案,一房多租的骗局就能避免,但在实际情况中,却很少有人备案。

民警提醒市民,租房时一定要确认房东是否为真正的房主,除了看房产证以外,市民可以查看房屋电卡、水费姓名,也可以找邻居或者物业询问。租赁房屋时,碰到租金较低的要留意。

发表于2013-09-24

哎 何苦呢 单亲妈妈需要有多大的勇气来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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