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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子心疼儿子步行远 偷自行车送儿子被抓

发表于2014-01-02

宁海一男子为让儿子能骑车,盗窃停放在路边的山地车。前天,宁海法院依法判处该男子犯盗窃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通讯员 宁法 记者 郑振国

河南人王某今年37岁,13年前,他带着妻子来到宁海打工。

王某在宁海做水泥工,有一个13岁的儿子,正读6年级,一家人日子过得并不宽裕。

眼看入冬了,天气越来越冷,王某的儿子每天走路,租住的地方离步行大约需要20分钟。王某心疼,便琢磨着,如果能给儿子弄一辆自行车就好了,可以让孩子在最后一年能安心学习,考出理想成绩。但经济窘迫的他实在舍不得花几百元钱去买自行车。

去年10月底的一天,王某像往常一样骑三轮车从家中出来准备干活,经过一家文具店门口时,他眼前一亮,门口放着一辆几乎全新的山地自行车。

当即,王某趁四周无人之际,扛起自行车就放到自己三轮车上,原路返回家中。

当天晚上,儿子回到家中,看到新车以为是爸爸买给自己的礼物,高兴。而王某内心却是忐忑不安。

两天后,民警上门,王某被抓。经鉴定,这辆山地自行车价值4000余元。

前天,宁海法院对这起盗窃案进行公开审理,庭上,王某称后悔,没有给孩子树立好榜样,希望自己能早日出去,不要影响到孩子的毕业考试。

法院最终做出判决:王某犯盗窃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说案:父爱伟大,但如果在父爱的光环下违法犯罪,那么因此收到礼物的子女想必也不会感到幸福,相反,他们反而可能会因为父亲的犯罪而被周围的人以异样的眼光看待,更可能会因此而误入歧途。父母爱孩子,需要一种正确的方式。

发表于2014-01-02

父亲心疼儿子没有错,错在这种方式不对,偷鸡摸狗的事情不要干,给自己的孩子做个好榜样,希望这位父亲能改过自新,以后用自己的劳动所得来给儿子创造出更好的生活环境。

发表于2014-01-20

父爱如山啊!但一定要为孩子树立好榜样,这个时候的孩子正是有样学样的时候,所以,家长们再孩子方面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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