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购买现房贷款业务办理须知
二、设定依据:《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补充规定》和《关于适当放宽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本人建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所在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普遍正常缴存,且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四、办理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2.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及结婚证。如婚姻状况为离异或丧偶,请提供相关证明。
3.借款人工资收入有效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缴存职工按照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事业单位临时工和企业单位缴存职工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也可以提供工资存折或近三个月工资条并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工资卡需到银行打印工资流水对账单并加盖所在单位财务章)。
4.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账清单(在住房公积金各办事处贷款窗口打印)。
5.借款人及家庭成员(配偶、成年子女)征信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首付正式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处查询)。
6.借款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签订《贷款房屋套数诚信保证声明》。
7.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牡丹江市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
五、贷款首付款及贷款比例和贷款额度:
1.名下无成套自住住房,购买商品房现房首付款不低于20%,贷款额为50万元。
2.名下有一套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购买商品房现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3.名下有一套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尚未结清相应贷款,且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牡丹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建筑面积,购买商品房现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六、贷款年限:
贷款的长期限为30年,且不应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再延长5年的年限。
七、贷款利率:
1.首套: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为2.75%(月利率为2.292‰);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月利率为2.708‰)。
2.第二套: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为3.025%(月利率为2.521‰);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575%(月利率为2.979‰)。
八、办理地点:
1.光华服务大厅:牡丹江市东安区光华街90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二楼服务大厅。
2.江南办事处:牡丹江市乌苏里路72号建设银行江南开发区支行二楼住房公积金江南办事处。
3.西三办事处:牡丹江市西三条路78号中信银行一楼住房公积金西三办事处。(目前只受理万达广场楼盘的贷款业务)
4.海林办事处:海林市林海路49号建设银行三楼住房公积金海林办事处。
5.宁安办事处:宁安市通江街38号工商银行三楼住房公积金宁安办事处。
6.穆棱办事处:牡丹江市穆棱县八面通镇菜市路工商银行院内住房公积金穆棱办事处。
7.林口办事处:牡丹江市林口县邮政路大街62号建设银行二楼住房公积金林口办事处。
8.东宁办事处:牡丹江市东宁县中华路1号工商银行三楼住房公积金东宁办事处。
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5:00,周五上午8:30—11:30。
十、联系电话:12329。
十一、办理流程:
一、事项名称:购买现房贷款业务办理须知
二、设定依据:《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补充规定》和《关于适当放宽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本人建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所在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普遍正常缴存,且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四、办理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2.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及结婚证。如婚姻状况为离异或丧偶,请提供相关证明。
3.借款人工资收入有效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缴存职工按照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事业单位临时工和企业单位缴存职工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也可以提供工资存折或近三个月工资条并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工资卡需到银行打印工资流水对账单并加盖所在单位财务章)。
4.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账清单(在住房公积金各办事处贷款窗口打印)。
5.借款人及家庭成员(配偶、成年子女)征信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首付正式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处查询)。
6.借款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签订《贷款房屋套数诚信保证声明》。
7.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牡丹江市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
五、贷款首付款及贷款比例和贷款额度:
1.名下无成套自住住房,购买商品房现房首付款不低于20%,贷款额为50万元。
2.名下有一套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购买商品房现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3.名下有一套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尚未结清相应贷款,且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牡丹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建筑面积,购买商品房现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六、贷款年限:
贷款的长期限为30年,且不应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再延长5年的年限。
七、贷款利率:
1.首套: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为2.75%(月利率为2.292‰);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月利率为2.708‰)。
2.第二套: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为3.025%(月利率为2.521‰);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575%(月利率为2.979‰)。
八、办理地点:
1.光华服务大厅:牡丹江市东安区光华街90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二楼服务大厅。
2.江南办事处:牡丹江市乌苏里路72号建设银行江南开发区支行二楼住房公积金江南办事处。
3.西三办事处:牡丹江市西三条路78号中信银行一楼住房公积金西三办事处。(目前只受理万达广场楼盘的贷款业务)
4.海林办事处:海林市林海路49号建设银行三楼住房公积金海林办事处。
5.宁安办事处:宁安市通江街38号工商银行三楼住房公积金宁安办事处。
6.穆棱办事处:牡丹江市穆棱县八面通镇菜市路工商银行院内住房公积金穆棱办事处。
7.林口办事处:牡丹江市林口县邮政路大街62号建设银行二楼住房公积金林口办事处。
8.东宁办事处:牡丹江市东宁县中华路1号工商银行三楼住房公积金东宁办事处。
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5:00,周五上午8:30—11:30。
十、联系电话:12329。
十一、办理流程: